龙岩市第三医院关于限期办理包月停车费退还工作的公告
来源:总务科 作者:总务科
发布时间:2023-07-14 20:11:54 浏览:4336
因我院收费停车场承包方(厦门建发公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)合同将于2023年7月31日到期,请有向该公司办理包月停车业务的相关人员,于2023年7月31日前,到厦门建发公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龙岩三院项目部,办理包月停车费退还手续。
逾期未办理退还手续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我院将不再受理相关诉求。
龙岩市第三医院
2023年7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