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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
来源:系统管理员    作者:manage
发布时间:2011-03-06 00:15:50    浏览:5595

为保证医院院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到实处,加强对行业院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,结合我院工作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      一、监督检查的对象和内容
     (一)监督检查的对象
      全院各科室
     (二)监督检查的内容
      1、福建省政务公开创建示范单位评分标准。
      22006年龙岩市院务公开工作评比评分标准。
      3、检查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客观、公平、真实、科室、及时符合程序。
      二、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
     (一)监督人员组成。由院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有关职能科室成立监督检查小组。
     (二)院监督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,成员由工会负责人和职代会有关代表。 
      三、监督检查的形式和方法
     (一)平常检查。各科室要落实人员开展经常检查,及时公开院务公开的事项、内容、数量。院监督检查小组针对检查内容开展明察暗访,每年不少于两次监督检查工作,并及时填写检查情况记录,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。
     (二)年终考核。医院对各科室院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,将检查情况提出对各科室院务公开工作评定意见,向院院务领导小组报告。
     四、检查结果的评定
     (一)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科室院务公开工作质量的好坏,最后评定,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,对较差的科室或个人发出整改并期限整改。
     (二)检查结果纳入各科室院务公开责任制考核内容,为工作人员晋升、奖励、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。对科室公开考核未到位的部门,科室主要领导负全责。 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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